惠府办函〔2017〕175号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《惠州市特色小(城)镇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十二届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。
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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